自5月10日起,本市将对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出租营运小客车和普通小客车的征收标准都将从现在的每月150元/辆减少到75元/辆,也就是说,一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纳的通行费都将从1800元减少到900元。
同时,外省市入境车辆也将按原标准减半征收。
记者昨日从市建设交通委获悉,近年来,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基础设施建设财力和偿还贷款机制的政策研究。在 2010年4月调整出租车贷款道路通行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本市将从5月10日起,继续调整贷款道路通行费征收标准,在下调出租车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同时, 对其他车辆征收标准也予以下调(具体调整标准见下表)。
【收费系统调整升级】:今日起至5月9日,上海各贷款道路通行费征稽所将暂停对外办公(包括网上收费系统);5月10日起,各征稽所将恢复对外办公; 网上收费系统从6月1日起恢复。
【预缴通行费办理退费】:本市车辆(包括常驻本市的外省市车辆)已预缴5月份以后通行费的,自2011年7月1日起办理退费,退费细则将另行公布。市民可通过各通行费征收稽查所现场公告或登录市建设交通委官方网站(www.shjjw.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