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转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意见》称,将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昨天,市市容绿化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应:“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怎么收?他人方法难“引进”
“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昨天下午,针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一事,市市容绿化管理局一位宣传负责人再一次用同样的答案回应记者。
日前,国务院批转《意见》,其中关于“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说法引人关注。事实上,我国采取这一制度的地区至今寥寥。“收费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如果找不到必须得支付的理由,生活垃圾的处理收费就很难落到实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副教授牛冬杰曾对城市垃圾收费进行过调查,结果发现不同国家的收费方式各不相同。
据介绍,在欧洲不少国家,对于电子类产品采取含税出售法,即将电子产品废弃后处理所需的费用提前在售卖时就转给使用者;而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及韩国,则采取垃圾袋收费的办法,实质是将垃圾处理费用包含于垃圾袋的出售价中。“这些办法都不错,但还无法直接‘引进’到本地,因为对于垃圾收费,很多人从心底还未能接受这一理念。”牛冬杰说。
收多少?具体费用不宜过高
无论“赋税征收”还是“随袋征收”,都涉及到具体费用问题。收得多,难获人们支持;收得少,又怕收效甚微。“垃圾收费的最根本目的是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量。从这一角度来说,城市垃圾收费的标准不宜过高。”牛冬杰认为,处理城市垃圾可以象征性地收取一点费用,只要老百姓产生垃圾减量意识并付诸实施,这一制度就在一定意义上成功了。
啥作用?最终目的在“减量”
垃圾收费的最终目的在于减少垃圾的产生。因此,除收费之外,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采取减量措施。《意见》指出,一些产品的过度包装,是产生生活垃圾的一个重要源头。16个部委强调,将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同时,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