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征民意 时间表仍待明确
社会广泛关注并且热议的个税改革新方案终于面世。
昨天,全国人大公布了个税修正案全文广征民意,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 专栏)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个税修正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具体审定和出台时间,需向人大有关部门咨询。
工薪所得免征额再议
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表示,最近国务院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同志对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大家对草案总体表示赞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还要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
此番修正案,主要是把个人工薪所得税免征额由此前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3000元,并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税率由9级减至7级,征税级距也做了相应调整。
新一轮的个税调整,21日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阶段。在审议现场,个税免征额、税率、征收方式等依然引起了一些委员的讨论。
焦点便在于工薪所得税免征额。有委员认为3000元的免征额有科学依据,是合理的,但也有很多委员认为3000元还是太低。
而此前曾经提议将起征点提到8000元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微博 专栏)近日也对本报记者说,具体提高到多少有待商榷,“但我的意思是要大大地提高。”
首次调整时曾立法听证
在茅于轼看来,收增值税很简单,很好征收,跑不了;但个人收入调节税是非常难征收的,偷漏税非常普遍,争议也非常大。但全世界却都选择了设置个人收入所得税,原因就是它能够调节收入差距,对高收入者多收税。可在我国,高收入者很容易偷漏税,使得现在把焦点放在了免征额是3000元和5000元的争议上,可问题不在这。
“收入调节税的根本问题是掌握每个人的收入,美国的经验是据实报告。我们也强调年收入12万以上的要申报,以下的不用申报,但由自己来判断收入是多少有逻辑问题。”茅于轼认为很多有钱人不申报却无法查出,所以问题的关键是税务机关准确掌握个人收入状况,免征不是根本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不少委员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有委员便认为,我国真正的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财产收入和其他隐形收入,因其收入来源不固定,反而成为“合理避税大户”,这对于拿阳光下固定收入的工薪者来说不公平。因此要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财产转移、资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我国曾对个税免征额进行过两次调整。2005年,经过了8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个税调整方案得以通过,免征额由800元上调至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该次调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还举行了听证会吸纳民意,使得免征额在听证会后再次上调了100元。
2007年调整时,未再举行类似听证会,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2月底审议了一次便获通过,免征额由1600元上调至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