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说明指出,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中央决定今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核定,本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
经调整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本级预算中,财政收入总计由年初的1275亿元调整为1346亿元,财政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275亿元调整为1346亿元,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向,本市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五个方面: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三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四是生态建设工程;五是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