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社会的上海“问题馒头”案有了新进展,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3名主要负责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昨天被宝山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4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了本市部分超市销售“问题馒头”,生产企业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馒头再利用等问题,一度引起轩然大波。经本市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所有“问题馒头”全部下架,生产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被吊销生产许可证,该公司5人被刑事拘留。
昨天被宝山检察院批捕的3人分别是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叶维禄,公司销售经理徐剑明,生产主管谢维铣。经审查,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3人结伙在本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内,雇佣多名人员,在生产的玉米馒头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向本市部分超市卖场销售从中牟利。此前公布的信息称,该公司自2011年l月以来,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问题馒头”83716袋(每袋4只),价值达20余万元,这些馒头被销往本市华联、联华、迪亚天天、吉买盛、物美等10家超市。
近日,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普陀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在今年1月1日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退货服务费共123万元等。宝山法院也在4月21日收到了河南籍男子娄某的诉状,娄某称他是盛禄食品的面粉供应商,要求法院判令盛禄食品支付拖欠的面粉货款142540元,同时他还递交了供货单及盛禄食品相关责任人出具的欠条。据悉,本案将于5月19日在宝山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