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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九项措施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上海市公安局4日宣布,为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上海警方将在近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抓紧落实九项新的工作措施,包括上学、放学时段提前10分钟现场守护等。

    首先是实施双月联合督导机制。上海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将共同落实专人专班,建立固定的双月校园治安防控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样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检查。

    其次是完善对接巡逻工作机制。上海市公安局宣布,小学和幼儿园在上学、放学时段,必须有巡逻警力提前10分钟在现场实时守护,并实行签到制度。公安派出所要与辖区学校即时进行交流沟通,通报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准确掌握上学、放学等时间节点及变动情况,由巡逻警力落实校园“必到点”巡逻防控措施。

    第三是建立学校教师执勤制度。学校每天要设定一名男性教师担任治安志愿者,佩戴袖章或醒目标志参与安全管理和现场执勤,并做好工作记录。执勤教师在上学、放学时段要跨前一步,会同携带防卫器械的校园保安员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值守,并与现场守护的巡逻警力或社保队员互通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

    其四,增设安全防范必修教育。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防范必修教育,由教育部门列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计划,学校负责组织,校外治安辅导员(社区民警)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内容要突出简单、实用、易懂,注重教育培训效果。每次防范教育要有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

    其五,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要认真梳理校园保安员现状,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专业保安员值守出入口大门,并配备防卫器械。同时,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和治安巡查制度,在上学、放学及课间休息时段加强学校出入口值守;在非上学、放学时段锁闭学校出入口大门,防止社会闲散人员混入学校。

    其六,强化校外治安辅导员制度。公安部门要组织校外治安辅导员认真学习,提高校园警务工作能力,深入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各类治安隐患。今年6月底前,治安辅导员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全面完成开展防非法侵入、防劫持人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其七,加强技防设施维护保养。公安部门要对校园技防设施进行普查,督促技防从业单位每月对学校技防设施进行两次维护保养,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工作未落实的单位,公安机关要予以通报并进行处罚。

    其八,完善多警种联动工作机制。上海市公安局“校园办”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治安、交警、消防、督察等部门每季度都要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督察部门对属地公安机关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要提出处理意见。

    最后,还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优势。上海市公安机关表示,要结合当前世博安保社会面防控工作,充分发动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与学校、公安民警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中小学和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配合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