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们对本市社保制度作了系统梳理。按照国家要求,7月1日起,集中调整了一批直接影响参保人员待遇的政策。其中,重点是 调整“综保”、“镇保”制度。还有一些政策的调整,国家正在制定配套规定,待国家规定出台后,会及时落实。
根据相关方案,从7月1日起,来沪农民工和“镇保”企业从业人员都将逐步被纳入“城保”。方案的核心是,来沪农民工参加“三险”、5年过渡; “镇保”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五险”、3年过渡。缴费水平过渡,缴费水平从低到高,分别用3年、5年到位;实施险种过渡,来沪农民工先参加“三险”,然后逐 步参加生育和失业保险。
增加收入,进一步做好收入分配
提高环卫、出租车司机等职工收入
上海的收入分配问题非常复杂,加上近期物价上涨较快,居民生活成本增加,各方面对收入分配问题都非常关注。
上半年,上海已经出台了增加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等一系列提高居民收入的措施,下半年,要继续出台一批面向各类群众增加收入的措施,让老百 姓多得实惠。
第一类,提高在职人员收入。
一是继续提高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收入,他们工作很辛苦,但收入偏低,政府要更多地关心他们。上半年,已经在环卫行业建立了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 制,设定环卫行业单独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一线职工岗位津贴。接下来重点是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
二是提高企业高温季节津贴。将日标准调整为月标准,发放时间为6-9月四个月,每月不低于200元。
第二类,为退休人员和领取养老金人员再发放一次性补贴。
考虑在年初调整的基础上,8月份为各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主要面向四类群众,惠及421.4万人。
一是“城保”退休人员,考虑分三档给予补贴:月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800元;2000-2500元的,每人700元;高于2500元 的,每人600元。三档补贴覆盖342.4万人。
二是“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300元,共41万人。
三是“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200元,共33万人。
四是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对象,每人200元,共5万人。
第三类,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近年来,上海已经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一是在调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失业保险金、优抚抚恤金等标准时,均将上年物价涨幅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二是为部分城镇低保对象提供粮油实物补贴。
三是根据物价情况,适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今后,临时价格补贴将制度化、规范化。7月底前,将根据4-6月份本市物价上涨的情况,向低收入群众 发放一次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人100元,补贴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等特殊救济对象、农村散居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 象,共43.2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