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制定情况的汇报。韩正指出,要按照国家及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根据上海常住人口总量变化的实际情况,加快健全以公立幼儿园为主、有计划适度发展民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体系,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健全和完善本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高峰矛盾,满足学前教育多样化要求。三年内,本市将新建和改扩建100所公立幼儿园、规范320个学前看护点;对郊区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人员等进行全面专业培训。根据当前上海常住人口增长后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包括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积极应对入园高峰;构建开放多样的培养培育体系,提升保教人员专业水平;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等。
会议同意调整本市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为每生每年1200元。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制定情况的汇报。韩正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工作的精神,同时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把这笔资金投入到本市终身教育领域,主要用于本市各类企业提升竞争能力。这笔资金必须规范管理,严格审计,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根据《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本市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和促进以职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建设,同时兼顾市政府确定的教育发展项目。本市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统一缴入市级国库,80%用于对企业职工培训补贴,15%支持本市高等教育发展,5%用于对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经费资助。
市财政将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对本市各类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主要措施包括“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给予经费补贴”和“鼓励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两个部分。企业根据全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规划,组织开展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职工职业培训;企业可申请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该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需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