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草案)》首次被披露,但因“拟禁止信访者自残、用令人厌恶服装道具”遭到全国范围内的炮轰和质疑。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该草案时,不仅将引发争议的条款删除,还加大了对信访机构的约束,拟将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涤表示,特区信访条例立法的重点应是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而草案有些条款约束限制过多过严。“比如‘使用令人恐惧 或者厌恶的服装、道具’被列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将被处罚等,主观性太强,实践中也难以把握。因此,将删除此条款,并在总则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 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或者阻挠’。”陈涤说。记者注意到,一同被删除的,还有同样引起争议的“禁止以实施暴力、自残、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相威胁”等。